(一)开展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负责就业岗位开发、人才智力开发、人才培养等工作。
(四)指导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鉴定考核及考评员的管理、培训工作;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
(五)收集、整理、分析、发布全市人力资源供求信息,开展各类人力资源招聘、交流和就业指导工作。
负责综合协调、文秘、档案、综合治理等行政管理工作及务、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承担综合管理信息化工作。
承担劳动就业指导服务工作,开展新增就业工作;负责登记失业率统计分析和指标监控工作;负责就业困难人员基础信息统计和就业援助的实施工作;开展就业专项援助活动;承担就业政策宣传咨询服务工作。
承担创业指导服务工作,协调联系创业服务机构;负责创业担保贷款审核工作;负责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和相关公共服务工作;负责开展创业专项活动;承担创业政策宣传咨询服务工作。
负责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推荐和政策咨询等工作,实施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开展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统计、分析工作。
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招聘活动,承担相关职业介绍、就业失业登记等工作;负责全市人才需求调查和人才信息库建设,承办人才服务工作;负责人力资源信息服务网络平台的运营维护。
负责拟订全市职业技能鉴定总体规划,指导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业务工作,受行政部门委托办理初、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做好考评员、督导员的日常管理;承办职业技能竞赛具体工作。
开办: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主办: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