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关系中,工资是劳动者最重要的合法权益之一。然而,不少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的现象,这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我国劳动法律提供了多种维权途径和明确的流程,并通过实际案例为劳动者提供指导。
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或投诉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或投诉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作出责令改正、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决定。劳动者可以通过拨打12333投诉电话或登录人社服务平台进行举报。
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者因劳动报酬等争议,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对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先予执行。
向起诉或申请支付令根据《劳动合同法》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者可以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向申请支付令。如果仲裁结果不满意,劳动者可以在收到仲裁书后15天内向提起诉讼。
向申请支持起诉民事支持起诉是人民对损害劳动者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支持和帮助劳动者向人民起诉。劳动者需要提交支持起诉申请书、身份证明材料及具体请求和事实理由。
收集证据:劳动者应收集工资条、工作证件、考勤记录等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及拖欠工资的具体情况。
某工程技术公司、某电器公司、某市公路总公司自愿组成联合体中标某交通工程项目,某工程技术公司为牵头单位。余某从某工程技术公司分包部分施工项目,并雇佣王某等114名农民工提供劳务。然而,余某拖欠王某等人工资共计340余万元。
王某等人因工资长期未付提起诉讼,要求余某及联合体成员公司支付剩余工资。审理认为,余某与王某等人存在劳务合同关系,施工完毕后应向王某等人足额支付工资。联合体成员公司违法将项目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余某,应对余某所欠工资承担共同清偿责任。最终,判决余某及联合体成员公司共同向王某等人支付工资,并在20天内全部执行完毕。
本案不仅高效兑现了百余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还通过司法建议促进源头治理,敦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尽责,责令企业依法及时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有效预防和化解欠薪纠纷。
保障劳动者工资支付,不仅关系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更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通过了解维权途径和流程,劳动者在面对欠薪问题时能够更加从容和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也应遵守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