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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飞普法l必须要知道的劳动法律知识(一)2024-07-13劳动法法律知识大全

来源:招聘六人才网 时间:2024-07-13 作者:招聘六人才网 浏览量:

  2022年全国各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共办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316.2万件,涉及劳动者341.3万人。全年办结争议案件303.3万件,结案金额682.2亿元。调解成功率75.1%,仲裁结案率96.9%,仲裁终结率72.5%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制度的改善,导致矛盾增多,加上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深入和舆论的有力引导,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明显增强,维权意识随之增加。由于仲裁前置体制的设计,劳动仲裁裁决虽不具有终局效力,但劳动仲裁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实际处于绕不开的“中间环节”的地位。

  A经济补偿是指劳动者无过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时,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以货币方式给予劳动者的补偿。

  A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经济损失的惩罚性和补偿措施,其功能不仅在于弥补劳动者的损失和保护劳动者,而且是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惩罚。

  因此,经济补偿与赔偿金是两个性质不同的概念。经济补偿与赔偿金两者的性质和适用情形不同,性质上经济补偿金适用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而赔偿金适用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两者是无法同时适用的。

  员工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事后是不是不能再主张经济补偿?答案是,还是可以!

  某员工小a在一家公司勤勤恳恳做了1年,但公司一直存在克扣工资,停发、少发或拖欠工资的情况,也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未签订劳动合同。由于这些原因,小a提出离职,并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请,主张经济补偿。

  员工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但事后主张经济补偿,裁判机关一般不会支持。但是该案件中,公司存在克扣工资、不缴纳社保等违法行为,员工是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原因提出辞职,《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员工享有特别解除权,劳动者可单方即时解除劳动合同,举证被迫解除理由的情况下,是可获得经济补偿。

  因此,如果公司确实存在相关违法行为,辞职时离职原因一定不要写是因为个人原因辞职,要强调“被迫解除”,否则这可能影响到以后是否能主张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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