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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了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薪酬绩效考核办法!2024-08-01

来源:招聘六人才网 时间:2024-08-01 作者:招聘六人才网 浏览量: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会计师等高层管理人员采用结合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的岗位绩效工资制。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会计师的岗位工资标准为每月10000元。按月发放。调整岗位工资标准由董事会决定。

  绩效工资根据公司全年的经营业绩和个人履行职责的考核情况核定。董事长、总经理的效益年薪为10万,年度末核算后根据本办法规定一次性或分月发放。

  绩效工资核定系数 =个人经营业绩系数×50%+个人履行职责考核系数×50%。

  上式中经营业绩系数和个人履行职责考核系数计算方法见后。当效益核定系数大于或等于1以后核发全额效益年薪。效益核定系数小于1时按比例发放。

  超额激励部分是对于高管人员超额完成企业经营业绩目标的激励,超额激励的数额由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核发,建议按如下公式计算:

  副总、董秘、财务负责人的超额激励=(个人经营业绩系数-1)2×超额净利润值/4

  为控制超额激励的递进程度,特别界定:当个人经营业绩系数大于1.3时,按1.3计算,超额净利润值仍按实际超额净利润值计算。

  个人经营业绩系数确定:个人经营业绩系数 = P1×K1+P2×K2+P3×K3

  销售现金比率完成率=实际销售现金比率/计划销售现金比率;销售现金比率=经营现金净流量/主营业务收入净额,是反应企业现金流状况好坏的指标;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绩效工资,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年度考核得分进行核定,并分别报送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经理的绩效工资由董事长审批,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的绩效工资由总经理审批,各高管人员绩效工资最终均由公司董事会审定。

  个人履行职责考核的内容采用单项打分、加权后合计的计算方法,确定个人履行职责情况考核的分数。

  (一)考核人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递交年度述职报告,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考核关系规定分送各考核人。

  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人按照相对应的《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考核表》对被考核人进行无记名评价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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