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劳动者自己不知道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轻易的相信单位提供的合同而不注意相关事项的话,这一劳动合同很有可能成为“卖身契”,那么劳动者应怎样呢,以及需要注意一些什么问题?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有关规定。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马春兰律师,河南言东方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擅长领域:劳动工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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