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和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省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配套规定和办法、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负责建设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加强区域人才合作。
(三)建立完善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年度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就业、失业和失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市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实施办法,监督管理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编制全市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做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相关工作。参与拟订市级专项资金及调剂金的分配方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稽核和预测预警工作,拟订应急预案,保持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管理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承担政府人才工作,落实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职业资格制度,拟订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激励措施并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落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职业资格考试工作。
(六)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相关政策。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相关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指导性意见并实施。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工作人员考核奖惩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办法并实施。
(九)会同有关部门执行全市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拟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协调劳动关系的规范性文件并实施。推动落实劳动合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制度。依法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查处非法使用童工、女工和未成年工。开展劳动监察执法。
(十二)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落实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与市教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从单位构成看,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由实行独立核算的人社局本级决算和8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220.69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926.74万元,下降11.37%,主要原因是按决算编制新要求,2022年技能提升专项资金不在部门决算中反映。
2022年度收入合计7220.69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26.74万元,下降11.3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20.69万元,占本年收入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事业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经营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其他收入0万元,占本年收入0%。
2022年度支出合计7220.69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26.74万元,下降11.37%。其中:基本支出3834.08万元,占本年支出53.1%;项目支出3386.61万元,占本年支出46.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经营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220.69万元。与2021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26.74万元,下降11.37%。主要原因是按决算编制新要求,2022年技能提升专项资金不在部门决算中反映。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20.69万元,比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926.74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按决算编制新要求,2022年技能提升专项资金不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20.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26.74万元,下降11.37%。主要原因是技能提升专项资金不属于预算内财政资金,不在部门决算反映。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20.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9.39万元,占3.04%。主要是用于事业运行类相关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749.95万元,占93.48%。主要是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类相关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96.1万元,占1.33%。主要是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类相关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48.54万元,占2.06%。主要是用于住房公积金类相关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220.69万元,支出决算为7220.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79.93万元,支出决算为179.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9.46万元,支出决算为39.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81.05万元,支出决算为108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年初预算为185.59万元,支出决算为185.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609.37万元,支出决算为609.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年初预算为1063.3万元,支出决算为1063.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年初预算为20.44万元,支出决算为2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63.43万元,支出决算为66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76.59万元,支出决算为676.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95万元,支出决算为1.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0.8万元,支出决算为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2.38万元,支出决算为42.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年初预算为276.86万元,支出决算为276.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职业培训补贴(项)。年初预算为250.72万元,支出决算为25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013.03万元,支出决算为1013.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年初预算为206.36万元,支出决算为206.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见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5.59万元,支出决算为15.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高技能人才培养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促进创业补贴(项)。年初预算为279.7万元,支出决算为279.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42.63万元,支出决算为242.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74.06万元,支出决算为74.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2.04万元,支出决算为22.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6.71万元,支出决算为6.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48.54万元,支出决算为148.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人员经费3476.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57.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本部门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数据,上年也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数据。
本部门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数据,上年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数据。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7万元,支出决算为6.52万元,完成预算的84.68%。较上年减少0.65万元,下降9.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2.62万元,支出决算为2.6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减少1.72万元,下降39.63%。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预算数执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进一步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相关支出。其中: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2.6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维修保养和燃油费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8万元,支出决算为3.91万元,完成预算的76.97%,较上年增加1.08万元,增长38.16%,增加的原因是招商活动增加。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进一步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相关支出。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91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上级领导及有关主管部门、县市区基层人社部门、招商引资工作需要接待的客商。主要是开展检查指导工作、考察等公务活动。2022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54个,32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市人社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7.8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4.76万元,降低6.92%。主要原因是:进一步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的支出,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市人社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8.2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4.8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8.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8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8.0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99.87%。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满足正常公务活动开展用车需求;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42个,资金4877.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资金执行情况良好,较好的完成了年初既定目标。
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市人社局整体情况良好。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和2022年度部门绩效自评汇总表附后。
市人社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主要项目有:
1.干部档案管理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万元,执行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本年度扫描归档文件达到45000幅,文书、业务档案整理归档完成率不低于90%,保障档案归档整理、档案归档整理达标,实现档案管理工作达到“省一级”或更高标准,促进机关档案管理规范化,使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
2.仲裁办案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万元,执行数为9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完成办案数量538件,结案调解达标率84.42%,案卷整理及网上录入达标率95%,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
3.社保基金监督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现场监督检查单位数11个,社保基金审计检查内容覆盖率100%,群众举报核查率100%,县(市、区)人社局监督检查抽查率100%,确保社保基金安全,维持社会稳定。
4.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农民工工资兑付率100%,在建项目维权公示牌设立率100%,农民工实名管理制度落实率100%,工资银行专户制度落实率100%,工资银行代发制度落实率100%。
5.工伤认定病残等级鉴定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专家集中鉴定场次26场次,鉴定专家及工作人员聘请人次130人/次,工伤认定人数348人,伤残等级及病退鉴定人数1430人,鉴定申请处理率100%。
我局认线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对42个财政绩效评价项目的预算变动情况进行了总结。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基础,进一步加强项目规划、绩效目标管理、完善项目分配办法和管理办法。
十四、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支出的部门(单位)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进行公开。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该项名词解释中“上述……等收入”请依据部门收入的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运行相关工作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运行相关工作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反映劳动监察相关工作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反映就业相关工作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信息建设相关工作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反映社会保险经办相关工作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项):反映职业技能鉴定相关工作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运行相关工作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人资源相关工作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离退休相关工作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离退休相关工作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养老保险缴费相关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项):反映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职业培训补贴(项):反映职业培训补贴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反映社会保险补贴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反映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就业见补贴(项):反映就业见补贴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高技能人才培养补贴(项):反映高技能人才培养补贴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促进创业补贴(项):反映促进创业补贴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反映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行政单位医疗保险费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相关工作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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