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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来源:招聘六人才网 时间:2024-09-13 作者:招聘六人才网 浏览量:

  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建立新型劳动关系,体现了我们的制度和发展方向。和历来重视劳动法律制度建设,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早在1978年底,就提出要加快制定《劳动法》。在总结历史经验、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1994年7月八届全国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劳动法》,并于1995年1月开始实施。这是新中国第一部全面调整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这部法律对促进就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劳动安全卫生、工资、社会保险和劳动监督检查以及劳动争议处理等都作出了规定,明确了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工会、用人单位在促进就业、调整劳动关系、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的职责,使宪法规定的劳动者权利更加具体,为建立新型劳动关系,健全劳动保障制度,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

  《劳动法》颁布实施以来,和围绕推动建立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及其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地方各级政府、各级工会、社会各个方面认真履行职责,有力地促进了《劳动法》的贯彻实施。从总体上看,《劳动法》的实施情况是好的,劳动关系是和谐稳定的。具体表现在:一是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初步形成了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1995年至2004年,我国从业人员从6.8亿人增加到7.5亿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从1.9亿人增加到2.65亿人,近两年每年新增就业岗位都超过900万个。二是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基本建立,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签订率逐年提高。由政府部门、工会、用人单位三方组成的协调机构已达6000多个;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基本形成,化解和处理了大量劳动争议。三是初步建立了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到2005年8月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7亿、1.05亿、1.32亿、7600万和4800多万人。四是建立了劳动监督检查等制度,省市县三级劳动监督检查网络已经形成,工会劳动法律监督队伍达到50多万人,及时预防和查处了大量违法行为,有效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与此同时,劳动关系领域也面临着新的挑战。主要是:就业形势十分严峻、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基本格局将长期存在,劳动关系日趋复杂,社会保险制度面临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少数用人单位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特别是拖欠职工工资的情况时有发生。全国常委会之所以开展《劳动法》的执法检查,就是要根据新的形势,迎接新的挑战,切实推进《劳动法》的有效实施。

  《劳动法》内容丰富,涉及范围很广。《劳动法》执法检查工作一定要从解决当前广大职工最关心、最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入手,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围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推动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督促落实和完善工资保障制度,推动解决拖欠劳动者工资问题,促进改善劳动条件和加强社会保障制度,推动加强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建设,督促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司法机关积极履行执法主体的法定职责,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各种违法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问题严重、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坚决予以查处。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是我们和的根本指导方针,劳动者在经济社会生活中处于极为重要的地位。不论是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不论是简单劳动还是复杂劳动,一切为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的劳动,都是光荣的,都应该得到承认和尊重。《劳动法》的,事关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高度重视,社会也广泛关注。各级领导要从讲和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劳动法》贯彻实施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性;用人单位要切实遵守《劳动法》,广大劳动者要知法、懂法,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关机关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惩处各种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双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促进现代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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