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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劳务合同因工受伤的救济方案!劳动法规心得体会

来源:招聘六人才网 时间:2024-09-22 作者:招聘六人才网 浏览量:

  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因工受伤者只有劳务合同而无劳动合同的情况,此时受伤者该如何寻求救济呢?本文即专门回答这一问题,值得一读。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经常会因工受伤。如果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者通过工伤认定,即可享受工伤保险赔付待遇。但是,实践中有很多劳动者仅仅与用工方签订了劳务合同。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只有劳务合同,劳动者又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在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用工责任,在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况下,仅仅通过变更合同名称的方式,与劳动者订立所谓的“劳务合同”。

  一些劳动者也以为,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就是劳务关系,而未能按照劳动关系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事实上,无论用工方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是劳务合同,还是其他名称的协议,只要双方符合成立劳动关系的要件,符合劳动关系的从属性特征,即可被认定为劳动关系。

  例如,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审理的张某与乐快公司劳动争议[(2017)京03民终11768号]中,张某通过乐快公司的App为客户提供厨师上门业务。

  虽然在张某与乐快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中约定:“双方之间的法律关系不直接或间接构成劳动关系”,但是二审认为:“劳动关系认定与否是由强制性规范予以认定的范畴,不能仅凭当事人的书面约定就排除劳动关系……乐快公司对张某进行指派、调度及奖惩等,按月发放张某较为固定的报酬,张某受乐快公司的劳动管理,在乐快公司安排的工作地点,代表乐快公司从事该公司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双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双方具有较强的从属关系,而从属关系正是认定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

  遇到“名为劳务合同,实为劳动关系”的情形,劳动者需要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搜集自己服从用人单位管理的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服务证、考勤记录等,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确认劳动关系。

  一旦劳动关系被确认,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支付加班费、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

  如果构成工伤,由于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原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

  在不满足劳动关系从属性的要求时,劳动者与用工方可能确实仅构成劳务关系,常见情形包括:(1)个人向劳务用工单位提供临时性劳务;(2)达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被用工单位聘用;(3)劳动关系依法未被确认的其他情形。

  此外,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员的关系,个体工匠与学徒、帮工的关系,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的关系,也都是劳务关系。

  如果没有建立劳动关系,又不存在《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不论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均适用工伤保险制度的特殊情形(包括用人单位违法分包、转包,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继续在原单位工作的等等),就不能通过工伤保险制度保护劳动者权益,但劳动者可以提起侵权之诉,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1)救济程序上,由于无法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者可以直接向起诉,不经过劳动仲裁程序;

  (2)诉讼成本上,如果是工伤,按劳动争议处理,仲裁不收取费用,即便到了审理,也是仅仅象征性的收费,而人身损害则诉讼费较高,劳动者负担较重;

  (3)伤残评定上,工伤适用的是《工伤致残等级》,提供劳务者受伤适用的是《人损致残分级》。一般而言,对于同一种伤情,工伤伤残等级要比人身损害伤残等级的评定更加有利于伤者。

  劳动者基于劳务关系提起侵权之诉,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属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这类纠纷的处理应当注意以下要点:

  对于个人之间劳务关系,根据《民法典》第1192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于非个人劳务关系,在审判实践中存在较大差异。为引导用工单位规范用工形式、完善劳动保护措施,本文认为可以参照北京市高院[(2021)京民申4897号]、新疆省高院[(2022)新民申1069号]的做法,适用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由用工单位对提供劳务者因劳务受到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若提供劳务者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则减轻或免除用工单位的赔偿责任。

  对因劳务受到损害这一要件的审查,应当结合劳务活动的性质、行为发生地、提供劳务者行为的目的,以及行为与接受劳务方利益的主客观联系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除了在从事日常工作过程中受到损害以外,在从事接受劳务方指定的临时性工作中受到损害,乘坐接受劳务方安排的交通工具往返工作地点途中遭受损害,等等,都可以认定为是因劳务受到损害。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中的损害赔偿范围与一般人身损害赔偿范围相一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新修订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2022),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统—采用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两金一费的计算标准实现了城乡统一。

  温馨提示:劳动者在受伤时一定要保留相应的证据,如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电话录音、微信记录等,这对于锁定用工方责任和认定责任比例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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